为表彰在大学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优秀毕业生”),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《皇家金堡app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闽师学工〔2018〕8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,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0%。
二、评选条件及细则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热爱学校、关心集体、尊重师长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;作风正派,举止文明,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。
(二)学习勤奋、成绩优良,并具备至少一项下述条件:
1.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、校长特别奖学金,或“五四青年奖章”“新长征突击手”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”“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等校级、省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2.获得省级学科类竞赛、“挑战杯”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、创业计划大赛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(或铜奖)以上。
3.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毕业总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%。
4.在学期间表现特别突出,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或赢得荣誉。
5.参加“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福建省‘三支一扶’计划”“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”(指标单列,待到岗后另行发文表彰)。
(三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身心健康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成绩合格。
(四)在校期间,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除本细则评选条件中第二项第五款外,按以下优先顺序参评:
1.获评“国家奖学金、校长特别奖学金,或‘五四青年奖章’‘新长征突击手’‘三好学生标兵’‘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’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’”等校级、省级以上荣誉称号;
2.获评“获得省级学科类竞赛、‘挑战杯’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、创业计划大赛、‘互联网+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(或铜奖)以上”;
若同等条件下超过人数比例的,再参考素质综合考评毕业总成绩进行排名。
3.未符合以上两项,符合“在学期间获得校级‘三好学生’‘优秀学生干部’‘优秀共青团干部’‘优秀共青团员’荣誉的”条件,再按以下优先顺序参评:
①专业论文或专业作品以第一作者在CSSCI学术期刊发表;
②获得省级创新训练、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并结项;
③获得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(三等奖及以上);
④参加校级创新训练、创业训练、创业实践项目并结项;
⑤未获得以①②③④,再参考素质综合考评毕业总成绩进行排名。
4.未获得以上奖项或荣誉,则按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毕业总成绩参评,综合素质考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%。
5.在学期间表现特别突出,为学校、学院作出重大贡献或赢得荣誉。经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认定,推荐可参评。
三、评选时间与程序
优秀毕业生的申报、审核均通过皇家金堡app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(网址:http://xgxt.fjnu.edu.cn)。
(一)每年3月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,班级进行审核推荐。
(二)由学院领导、教师代表、院团委书记、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,对班级推荐的人选按照规定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后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(公示上应注明学生反映意见的具体途径和方式)无异议后,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校学生工作部。
(三)校学生工作部汇总、复核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名单,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。经过公示的名单报校领导审批,印发表彰文件,颁发皇家金堡app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。
(四)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材料,由学院归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四、评选注意事项
(一)要根据评选细则,在学生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”原则,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人员名单;要坚持评选指标公开、评选条件公开、评选过程与结果公开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。
(二)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:
1.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;
2.毕业论文不合格、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。
皇家金堡
2019年4月4日